利未记


  • |利未记 21:1|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 你 告 訴 亞 倫 子 孫 作 祭 司 的 說 : 祭 司 不 可 為 民 中 的 死 人 沾 染 自 己 ,

  • |利未记 21:2| 除 非 為 他 骨 肉 之 親 的 父 母 、 兒 女 、 弟 兄 ,

  • |利未记 21:3| 和 未 曾 出 嫁 、 作 處 女 的 姊 妹 , 才 可 以 沾 染 自 己 。

  • |利未记 21:4| 祭 司 既 在 民 中 為 首 , 就 不 可 從 俗 沾 染 自 己 。

  • |利未记 21:5| 不 可 使 頭 光 禿 ; 不 可 剃 除 鬍 鬚 的 周 圍 , 也 不 可 用 刀 劃 身 。

  • |利未记 21:6| 要 歸   神 為 聖 , 不 可 褻 瀆   神 的 名 ;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, 就 是   神 的 食 物 , 是 他 們 獻 的 , 所 以 他 們 要 成 為 聖 。

  • |利未记 21:7| 不 可 娶 妓 女 或 被 污 的 女 人 為 妻 , 也 不 可 娶 被 休 的 婦 人 為 妻 , 因 為 祭 司 是 歸   神 為 聖 。

  • |利未记 21:8| 所 以 你 要 使 他 成 聖 , 因 為 他 奉 獻 你   神 的 食 物 ; 你 要 以 他 為 聖 , 因 為 我 ─ 使 你 們 成 聖 的 耶 和 華 ─ 是 聖 的 。

  • |利未记 21:9| 祭 司 的 女 兒 若 行 淫 辱 沒 自 己 , 就 辱 沒 了 父 親 , 必 用 火 將 他 焚 燒 。

  • |利未记 21:10| 在 弟 兄 中 作 大 祭 司 、 頭 上 倒 了 膏 油 、 又 承 接 聖 職 , 穿 了 聖 衣 的 , 不 可 蓬 頭 散 髮 , 也 不 可 撕 裂 衣 服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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